Friday, March 6, 2009

操作戒律 (1)

絕對不要把“操作目的的交易”變成一筆投資﹔
  1. 當我想“投資”一間公司時﹐我一開始只會買少量股票﹐接下來期待市場將股價殺低﹐這樣我才有機會買更多股票。
  2. 但如果是“操作”﹐由于我認為催化劑即將出現﹐所以我會一開始就投入絕大多數的資金。
  3. 我絕不會在沒有催化劑的情況下進場建立操作部位﹐我也不會因為希望某檔股票將上漲就貿然進場建立操作部位。
  4. “投資”和“操作”都不應該存在“希望”二字。如果是投資﹐我會向下承接﹐而如果是操作﹐一旦操作該股票的理由消失﹐我就會立即執行停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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