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May 20, 2009

能生存的投資規矩 (19)

當企業高級主管離職﹐一定有問題。


當企業執行長或財務長突然離職﹐就不應繼續持有該公司股票﹐我會直接賣掉這檔股票。
也許我事後會以更高價買回這些股票﹐但無所謂﹐總之我不喜歡持有執行長或財務長突然離職的公司股票。有時候這種倉卒賣出行為可能會導致我虧本﹐但萬一是死亡股﹐那可就慘了。

如果有人因某種借口離職﹐代表有人在“聲明”些什麼﹐此時你也該表達自己的意見﹕賣出股票﹗


引自﹕Jim Cramer's Sane Investing in an insane world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